2021年合肥市三好学生 (2021年合同法废除)
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优秀学生的通知,经各校推荐,市教育局研究决定,授予以下同学2021年合肥市三好学生称号:
序号 | 姓名 | 学校 | 班级 | 年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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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张三 | 合肥市第一中学 | 高一(1)班 | 初三 |
8 | 李小刚 | 合肥市第八中学 | 高二(1)班 | 高二 |
9 | 王小美 | 合肥市第九中学 | 初一(1)班 | 初一 |
10 | 张小丽 | 合肥市第十中学 | 高三(1)班 | 高三 |
以上同学热爱祖国,品德优良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勤奋学习,成绩突出,在学校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表现优秀,是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学习的榜样。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,再接再厉,继续努力,为社会培养更多合格人才做出贡献。
特此表彰。
合肥市教育局
2021年10月1日
注:合同法废除信息与本文无关,此处仅作提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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